理学院荣获“2012-2014年度天津市文明单位”称号(图文)

来源:  作者:  编辑:  发布时间: 2015-03-06 浏览数:

近日,天津市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印发《关于表彰 2012—2014 年度天津市文明单位、文明社区、文明村镇的决定》,授予我校理学院 “ 2012-2014 年度天津市文明单位”荣誉称号。

近两年来,理学院高度重视精神文明创建工作。

一是,加强组织领导,稳步推进文明单位建设。学院领导班子以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,把成绩和荣誉作为精神文明建设迈上新台阶的动力,不断拓展精神文明建设工作领域,形成“以人为本,求实创新,团结奉献,争创一流”的局面。领导班子高度重视,把精神文明建设与物质文明建设一起作为工作目标,认真研究落实文明单位建设工作。把创建活动作为党建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与各项业务同部署、同落实、同考核。

二是,建设和谐学院。制定并实施“ 1+1 管理模式”,对涉及学院发展和个人利益的事项,一律实行公开透明运行,确保公平、公正;对具备流程管理的事务性事项,一律编制流程,实行流程化管理,保证规范高效;更好地为教师搭建工作、交流和奖励平台,创造条件使老师们尽其力、展其才、劳有获、功有奖。保证老师心情舒畅,确保教师将主要精力用在教学和科研工作中;关心教职工生活,积极为广大教师排忧解难;支持学院工会之家建设,通过多种形式活动,促进教职工间的交流,缓解压力,增进身心健康,让每一位教职工感觉到理学院这个大家庭的温暖。

三是,教学、科研及师资队伍建设并重,成效显著。近两年教学、科研和师资队伍建设成效显著,取得多项标志性成果:科研项目获得历史性突破,获得 2 项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面上资助项目, 1 项天津市自然科学基金项目, 1 项天津市教委重大社科项目, 1 项天津市科技发展基金项目;纵向科研经费达 140 万元,实现理学院科研省部级以上纵向课题经费历史性突破;教师发表 120 篇高水平的科研论文,其中被 SCI 、 EI 等检索 80 篇(一区 3 篇);承担省部级以上科研项目 50 余项,获得省部级科技奖 3 项,已授权发明专利 6 项。承担省部级以上教研项目 20 余项,获省部级以上教学奖励 10 项;在 2013 年教学成果评选中, 2 人获得市级教学成果一等奖、 5 人获得市级教学成果二等奖; 19 人获得校级教学成果一等奖、 12 人获得校级教学成果二等奖。 学科竞赛成绩突出,保持了高水平。学科竞赛(全国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、全国大学生数学竞赛、天津市大学生数学竞赛、天津市大学生物理竞赛)自 2011 年以来,连续三年取得突出成绩,保持了高水平。 2012-2013 年两年在上面四项赛事中我校共有 219 名学生获奖,其中 3 人获得国家一等奖、 18 人获得国家二等奖、 5 人获得天津市特等奖、 56 人获得天津市一等奖、 113 人获天津市二等奖、 24 人获天津市三等奖。师资队伍建设成效显著。( 1 )一人被聘为教育部高等学校大学数学课程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;一人获得天津市第七届高等学校教学名师奖;( 2 )“大学数学教学创新团队”被评为“天津市教学创新团队”;“统计学专业教学团队” 获得天津市教育系统“教工先锋号”,还被评为bat365在线登录网站“教学团队”;“数学建模教学团队”获得天津市“新长征突击队”称号;“数学学科竞赛指导团队”获得bat365在线登录网站“教工先锋号”。

天津市文明单位、文明社区、文明村镇的评选每两年进行一次,本次全市共有 778 个单位被授予天津市文明单位称号, 155 个社区被授予天津市文明社区称号, 85 个村镇被授予天津市文明村镇称号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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